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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.02 2014

公告本公司與璨圓光電(股)公司股份轉換基準日

1.事實發生日:103/12/02
2.公司名稱:晶元光電(股)公司
3.與公司關係(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):本公司
4.相互持股比例:不適用
5.傳播媒體名稱:不適用
6.報導內容:不適用
7.發生緣由:
本公司與璨圓光電(股)公司股份轉換案,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民國103年12月1日
金管證發字第1030046512號函同意申報生效。本股份轉換發行新股案之基準日因無調整
必要,仍依股東會決議通過股份轉換基準日為民國103年12月30日。股份轉換基準日若
遇天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、主管機關要求或其他股份轉換合約規定需更動之情事,
授權董事長另訂股份轉換基準日並辦理後續公告。
8.因應措施:無
9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