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傳播媒體名稱:經濟日報
2.報導日期:99/12/04
3.報導內容:晶電億光 合蓋廈門廠
4.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:不適用
5.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:
對於上述媒體相關報導,本公司重申99.10.05公告內容如下:
一、被投資公司名稱(開發晶照明(廈門)有限公司)係暫定,設廠地點暫定為廈門。
二、合資公司之最大股東為中國電子信息產業集團之子公司,持股比例約44%。本公司
持股比例約40%,將指派經營團隊負責開發晶公司”磊晶片與晶粒”之營運事宜。合資
公司不設置LED封裝的生產線,未來封裝的製程將外包給封裝廠。
三、本公司專注於LED磊晶片及晶粒之業務,為加強與背光及照明終端客戶之夥伴關
係,合資設立公司,協同設計,以加速滿足終端應用之需求,善盡供應商之責任。
6.因應措施:無。
7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