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事實發生日:90/08/10 2.發生緣由:依規定補正本公司89年度年報資料。 3.因應措施:(1)補正資料書面申報交易所(2)發佈重大訊息(3)補正後年報上傳證基會網站 4.其他應敘明事項:補正內容如下 年報第52頁增列”五、前一年度如發生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第二項第二款所定對股東 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,亦應逐項載明: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