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事實發生日:101/11/27
2.公司名稱:晶元光電(股)公司
3.與公司關係(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):本公司
4.相互持股比例:不適用
5.發生緣由:
本公司原申報與廣鎵光電(股)公司股份轉換增資發行普通股 56,449,506股,每股
面額10元,總額新臺幣564,495,060元乙案,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民國
101年11月13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49537號函同意申報生效。因廣鎵光電之員工認
股權憑證未執行認購而註銷認股權,致轉換股數發生變動,依原申報之換股比例
(晶元光電普通股:廣鎵光電普通股=1:4.85),本公司因股份轉換增資發行新股
將調整為56,415,794股,總額新臺幣564,157,940元。
6.因應措施:無
7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