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法律事件之當事人、法院名稱、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:臺灣新竹地方 法院民事執行處通知 2.事實發生日:92/12/17 3.發生原委(含爭訟標的):無 4.處理過程:就日商日亞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假處分案.經本公司申請並提存 新台幣伍佰伍拾萬元後,傾接獲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通知,即日起 撤銷假處分. 5.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:無 6.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:無 7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